在立法院門口喊口號陳情,他們都是從中國嫁來台灣的大陸配偶,今年母親節,六千多位大陸配偶共同連署,希望把取得身分證的年限從現在六年改為四年。
==大陸配偶 鄧小姐==
為什麼其他的外籍新娘都是四年
為什麼偏偏針對我們大陸新娘
從湖南嫁來台灣的鄧小姐帶著兒子來參加,他說,生活的苦都能忍,但是被不公平對待、被歧視不能忍。
==大陸配偶 鄧小姐==
我很不喜歡這種歧視的眼光
特別是很多人
歧視我們大陸新娘的話
也是對我們孩子的教育問題
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大陸配偶也在立法院前演出行動劇,他們表示,婚姻甜蜜期頂多三四年,但是他們要六年才能拿到身分證,害得許多大陸配偶,期間如果感情生變或離婚就要出境。
==高雄新移民社會發展協會理事長 湛秀英==
大陸配偶沒有拿到身分證的時候
如果離婚了 沒有孩子的
監護權與共同監護權
媽媽離婚後十天內
一定要回大陸
這樣子不公平的待遇
2008年馬總統上任時宣示要照顧新移民,2009年7月1日公佈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把大陸配偶拿身分證的年限從8年改為6年,不過東南亞配偶4年就拿到身分證,他們不要求更多,只希望所有新移民都一樣,因此向陳情立委希望能修法,讓大陸配偶也能在友善的環境中過個快樂的母親節!
許恆慈 郭俊麟 台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