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婚禮
姻六禮
中國的婚禮可分為三個階段:
婚前禮,即訂婚。
正婚禮,即結婚或成婚的禮儀,就是夫妻結合的意思。
婚後禮,是成妻、成婦或成婿之禮,這表示了男女結婚後的扮演的角色。
在中國傳統的結婚習俗裡,婚前禮和正婚禮是主要程序,這些程序都是源自周公的六禮。
據《禮記·昏義》記載:「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男子重之,是以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皆主人筳幾於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於廟,而拜迎於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於廟,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故曰昏禮者,禮之本也。」
而所謂的六禮,據《儀禮》的記載,分別是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據說六禮是創於周朝的,有學者認為周文王時代已有六禮,不過亦有人不從六禮。
漢平帝元始三年,劉歆等雜定婚禮[2],四輔公卿大夫傳千朗史家屬可行親迎,次年立皇后亦納采、卜吉。魏晉南北朝時,皇太子娶太子妃的婚禮都沒有請迎,自東漢到東晉時很多時都不依六禮成婚。
唐代以後,皇太子開始請迎,而親王的婚禮都會依隨六禮。後來暨「問名」於「納采」和「請期」於「納徵」;是故雖然概念上還是依六禮而行,實際上只有「納采」、「納吉」、「納徵」和「親迎」四禮。而朱子家禮更將「納吉」和「納徵」合為一禮,所以只有三禮。
元朝時,婚禮會加多議婚一禮。
明朝洪武元年時,方以朱子家禮為標準制定婚禮。
清朝時,據通禮記載,漢官自七品以上共有九禮,但都拼入了成婦成婿之禮,而古代的六禮亦只餘下「議婚」、「納采」、「納幣」、「請期」與「請迎」五禮。其他士、庶人結婚都比較簡單,而民間的婚禮一般都會依朱子家法進行。
台灣地區,據中國時報於1991年報導,頂級豪門婚禮於1935年,新竹市北門街舉行,台灣總督與台灣軍司令為 男方主婚人謝大臣( 謝介石)滿州國外交總長兼駐日全權大使 調派全台警察與憲兵, 三步一崗,五步一哨 於新竹城保護 謝大臣等安全, 婚禮隊伍長達約10km,新娘手中嫁妝一紙300甲良田最貴重。
換庚譜,就是男方和女方的家庭互相交換家譜,作為定親的憑據。媒人提親後,如男女的生辰八字沒有相沖,雙方就會換庚譜。
現代有些地區的習俗還是要核對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婚禮期日時辰、新居風水方位等。
聘禮和嫁妝
除三書六禮外,男方需向女方支付聘禮。而女方家族提供的嫁妝最遲需於結婚前一天送到男家。嫁妝的多少象徵女家的身份與財富。除了珠寶首飾和一些生活必需品外,嫁妝主要都是富有吉祥寓意的東西。傳統上會把嫁妝列成清單,稱為奩儀錄。
婚禮前幾日的準備
安床
在選定吉日後,於婚前幾天由「一世好運的男士」把新床移到適當的位置。位置要依男女雙方的八字以及神位等決定,而安床的住置亦不可與桌櫃、方櫥的尖角相對。然後,再由一位「兒孫滿堂的女士」負責鋪床,並擺上各式喜果、荔枝乾、紅綠豆及利是。
安床之後,禁讓自己或其他成年人坐臥,寡婦、失婚者尤忌;但可先讓嬰孩在床上玩耍,寓意添丁發財。
祭祀
通常是祭祖或祭神活動。今浙江舟山地區有在婚禮前夜舉行的傳統祭祀活動,稱之相喜。
婚禮經過
哭嫁
據《禮記》記載「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燭,思相離也。」
哭嫁在今天可能會是一些很難理解的事;但在古時,因為交通沒有現代的方便,女兒出嫁後,就很難有機會可以見到家人。而事實上,出嫁後的女子也不是可以像今天一樣,隨時可以返回娘家探望家人的,回娘家需要得到夫家的批准。
此外也有以下的說法:說哭嫁是源自古時婦女不能擁有自由的婚姻,所以她們會用哭嫁的歌聲,來控訴古時不公平的婚姻制度。
上頭]
古代時,男子二十歲行「冠禮」,表示己成年。而女子十五歲成年許嫁之後行「笄禮」。標示已到婚嫁年齡。因此成年禮與婚與婚禮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後來由於盛行早婚,加上庶人禮儀簡化,演變成婚前的上頭儀式。
「上頭」不只是皆梳髮挽髻,而是指整個頭部打扮,還要開臉畫眉,塗脂搽粉等。
「開臉」是指用細絨絞去新娘臉上的汗毛,使面部更為光潔。
「上頭」是一個非常講究的儀式。梳頭要用新梳子,助「上頭」的人必須是「全福之人」(俗稱「好命佬」及「好命婆」),即這人是六親皆全,兒女滿堂之人。
此外,娘家還會設宴請客,「上頭」的隆重性在此也可見一斑。
「好命佬」及「好命婆」替新郎新娘梳頭,一面梳,一面唱十梳歌:「一梳梳到尾,二梳白發齊眉,三梳兒孫滿地,四梳四條銀筍盡標齊,五梳翁娌和順,六梳夫妻相敬,七梳七姐下凡,八梳八仙來賀壽,寶鴨穿蓮道外遊,九梳九子連環樣樣有,十梳夫妻兩老到白頭。」
新郎、新娘服飾
新娘子通常會以一邊長三尺的正方形紅圍巾蒙在頭上,這紅色的圍巾稱為叫「蓋巾」,俗稱蓋頭。
對於蓋頭這種婚俗,一般有兩種說法:其中一種說法是說蓋頭是為了遮羞;而另一種說法是說源自於古代的掠奪婚,表示新娘子蒙上蓋頭後就永遠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迎親、出門
婚配時,男方必須去迎親。「親迎」是六禮中最隆重的禮節。沒有迎親的新郎,就沒有出嫁的新娘。古代親迎,有徒步的,也有用馬車的,宋代之後普遍的是用花轎去迎親。
約定的期日已到,於時辰前由男方長輩陪同新郎,率領族人向神明、祖先上香祭拜,祈求迎娶過程中能一切順利。時辰已到、迎娶隊伍出發,出發前鳴放第一次爆竹,驚退欲搶親的惡鬼邪神。
抬轎的人必須身體強壯,遇上別人家的花轎,絕對不可以與他們碰頭,必須繞著走。迎親回來時,還要換一條路回去,以取不會走回頭路之意。如果途中經過廟、祠、墳、井、河等處,必須由男方娶親的人手張紅氈子將花轎遮著,作為「避邪」的意思。
如果在途中遇見出殯的隊伍,迎親的人會說「今天吉祥,遇上寶財!」這是因為棺材的諧音為「觀財」,亦即看到財寶的意思,這樣說主要是為了圖個吉利。
現代多把汽車裝飾成禮車去迎親。
出門是指新娘離開娘家的意思。當到達吉時的時候,新郎抵達女方家中,此時新娘方親友會故意刁難新郎,考驗新郎的智慧,待新郎通過難關之後才能接迎新娘,稱為攔門,新郎拆解難題則稱為催妝。新郎拜見女方父母,再迎接新娘,然後拜別女方長輩。
新娘出門時,須由大妗姐(喜娘)背著,據說新娘雙腳著地的話就會帶來惡運,喜娘會撐傘護著新娘[3],是避免天上女性神仙忌妒,而用傘亦取其開枝散葉的意思,喜娘背著新娘與送嫁姊妹一邊行,一邊向上空、傘頂及花車頂撒米,用來「餵金雞」,意思指雞啄米後便不會啄新娘,最後上花車前,新娘子會向送行的親友鞠躬,以示謝意。在一些地區,喜娘隨後會遞上一盆水,由女方母親在確認女兒已上花轎或禮車後向外潑水,象徵「嫁出去的女兒如潑出去的水不能收回」,即不會被休棄。隨後再次鳴放爆竹,驚退欲搶親的惡鬼邪神。
在出門的時候,新娘的嫂嫂是不可以相送的,這是因為嫂字有著掃帚星的掃字的諧音,是故人們相信嫂嫂於出門時相送會帶來不吉利。
過門
過門的意思是新娘由女家出門後正式踏入男家家門,拜見翁姑及男家其他長輩。
傳說翁姑不可以在大廳直接看見新人進門,因為這樣會相沖。所以當女方步入男家後,翁姑會由房間出來大廳會見新人,下車入門過程還有有撤谷豆等習俗,望門而撤,小兒爭拾之[4]。據《事物紀原》撒谷豆之習始於漢代。新娘可能還會抱氈,以紅氈裹新婦抱之進門[5]。亦有些地區在入門時有跨火盤或踩破瓦片的習俗,將穢氣避之於外,但現代新娘因穿婚紗及高跟鞋,不便行之,已不多見。
拜堂
清朝乾隆年間徐揚所畫《姑蘇繁華圖》中描繪的中式婚禮中新郎、新娘拜堂的過程
拜堂,又稱為「拜天地」,是婚禮中一個很重要的儀式。拜堂不屬於古代「三書六禮」之中的禮儀的[6]。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志》下篇卷四《浙江海寧風俗記·婚嫁》:「出轎時,用米袋直鋪至花燭前,新娘腳踏米袋,曰步步高,代代好。參拜天地叫拜堂。新人對席互飲曰合?。以紅綠綢新郎新娘各持一端曰牽紅,送入洞房,並坐床上,用果子遍撒,曰坐床撒帳。」 [7]。
拜堂婚俗於宋代以後非常流行,經過拜堂後,女方就正式成為男家的一員。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娶婦》記宋人拜堂之俗說:「次日五更,用一卓盛鏡台、鏡子於其上,望上展拜,謂之新婦拜堂。次拜尊長親戚,各有彩緞、巧作、鞋、枕等為獻,謂之賞賀。尊長則復換一疋回之,謂之答賀。」
「拜堂」時,主持婚禮的司儀會大聲的說:「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送入洞房。」《醒世姻緣傳》第四十九回寫晁梁娶親:「四月十三日,姜宅來鋪床。那衣飾器皿,床帳鮮明,不必絮聒。晚間,俗忌鋪過的新床不教空著,量上了一布袋綠豆壓在床上。十五日娶了姜小姐過門,晁梁聽著晁夫人指教,拜天地,吃交巡酒,拜床公床母,坐帳牽紅;一一都依俗禮。拜門回來,姜家三頓送飯。」
其實,拜天地代表著對天地神明的敬奉;而拜高堂就是對孝道的體現;至於夫妻拜就代表夫妻相敬如賓。某程度上,夫妻交拜是在古代男尊女卑社會中少數可以讓女性跟男性同一地位的時候。
入新房後,新郎以桃枝掀起新娘的蓋頭,夫妻喝合巹酒,婚禮告成。
婚後第二天早上,新人會向翁姑奉茶跪拜。翁姑會說一些祝福語和訓話。現代多提早至拜堂之後或婚宴期間進行,翁姑會送首飾及禮物給新娘。新娘收到飾物後需即時戴上,以示謝意。然後,新人會向其他長輩及親戚奉茶。
歸寧
三朝回門即歸寧,三朝是指婚後的第三天,新娘由丈夫的陪同下,帶備燒豬及禮品回娘家祭祖,然後再隨丈夫回到夫家;相傳在先秦時已有這樣的習俗[8]。
歸寧,就是回娘家向父母報平安的意思。在古時,交通沒有現代的方便,如果女子的夫家是離娘家很遠的話,所謂出嫁從夫,女子到夫家後就可能沒有機會再回到娘家了。所以回門可能是女子踏足娘家的最後一次機會。亦因為如此,人們十分重視歸寧這一個婚禮習俗。何休《春秋公羊傳》記載春秋時期已有此儀。